家族信托服務案例之-家族財富傳承以及合理分配
發布時間:
2020-07-01 11:48
來源:
E先生對孫子青睞有加,希望能專門留一筆其他人都無權動用的資金給到孫子,用于孫子未來創業的啟動基金。同時,作為父親,E先生為花錢無節制的兒子的未來生活也很擔憂,也想為兒子留一筆讓他無法揮霍、卻能滿足他基本生活水平的資金,還希望對未來的重孫有所照顧。
解決方案:E先生可以將自己資產的一部分設立家族信托,委托人為自己,將兒子和孫子都設置為信托的受益人。孫子年滿30歲以后,首次創業可以申領到一定的啟動資金,而兒子則可每年領取一定的資金用于日常生活,直到身故。如果孫子將來開枝散葉,新出生的晚輩直系血親自動追加為受益人,享受一定的生活補助和教育激勵。